(新山4日讯)柔佛苏丹依布拉欣殿下谕令柔州政府,必须立即执行2004年通过的柔州土地及矿物局修正案,别因为大选即将到来而拖延有关事务。
殿下表示,柔州政府在2004年就通过修正案,10年后即2015年再次调整土地税,然而却遭到拖延。
“州政府别因大选要来了就拖延有关事务,因为不管大选成绩如何,这项修正条例都要被执行。必须谨记,一项政策及法律必须持续被贯彻,不应受政治决定影响。”
依布拉欣殿下今日在柔州立法议会第五季第一期会议开幕仪式发表施政御词时指出,柔州政府在去年获得16亿6000万令吉的收入,扣除开销后,取得1亿1900万令吉的盈馀。
殿下告诫,州政府不得因此而挥霍,包括必须限制无法为政府带来利益的出访外国行程。
“政府必须获得持续性的收入,同时想办法开源。其中,柔州土地事务上有许多可改进之处。”
殿下举例,当州政府拨地让小园主种植油棕时,一公顷的土地溢金为400令吉,地税则只需35令吉,但当政府因公共事务向小园主征地时,却必须根据时价作出赔偿。
殿下建议,州政府未来只以年租的方式让小园主获得土地使用权,这样一来不但可确保州政府获得较多的收益,同时一旦政府征地,不需承担较高的开销。
此外,殿下谕令州政府必须立刻检讨农业地政策,因过去多年来州政府时常拨地给一些入侵政府地务农的人士,以至如今州政府面临土地短缺的窘况。
殿下也谕令,州政府必须重视一些土地违例情况,这包括农业地被发展作为工业或商业用地,州政府必须改进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请程序,以便可以从确实的土地用途上获得合理的溢金及税收。
依布拉欣殿下对目前一些民众不愿缴付产业税表示失望,并点名丰盛港阿逸巴班一带的村民,在被纳入地方政府管辖后,竟不愿缴付产业税。
“该笔产业税并不多,我已经代为缴付了。然而人民必须了解,产业税作为地方政府收入来源,最终是用来回馈居民。民众必须一同承担地方基设发展开销。”
资料库:
根据柔州土地及矿物局2005年1月3日所发表的通令,柔州行政议会于2004年12月1日,根据柔州立法议会所通过的柔州土地及矿物局修正案,制定各项新收费,新措施在2005年1月1日生效。
上述新调整的收费包括土地溢金、土地税、临时占用执照费、行政费用、沙石运送费及附加溢金。
上述通令指示各县土地局需依照指南执行新收费,惟并无进一步详情,包括各项土地收费是否可每隔10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