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表示,警方在2010年至2017年3月期间,总共接获5万7519宗家庭暴力案件投报,其中涉及女性受害者的案件有2万3212宗!
她也表示,警方在2012年接获的家庭暴力投报是3488宗,该数据在2016年上升至5796宗,总共攀升66%。
她指出,虽然投报案件逐年上升令人担忧,但这不代表过去没有家庭暴力发生,反而是当今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意识越来越高,受害者不再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而继续哑忍,也了解他们其实是受法令保护。
周美芬是今早在国会上议院,回答巫统登嘉楼上议员翁姑娜玛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她也透露,根据社会福利局的数据,该局从2010年至2016年共接获2万8365宗虐待儿童案件,投报案件是逐年上升,也就是从2010年的3257宗案件,增至2016年的4982宗案件。
她指出,国会下议院于2012年12月通过《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家庭暴力的定义从原本的肢体暴力,提升至情绪、精神及心理虐待,使用受害者迷幻或产生错觉的药物也可构成家庭暴力。
她说,该法令不仅限于女性受害者,然而丈夫、前夫、前妻、儿童及残障人士等人士都受该法令保护。
惟她表示,妇女部仍希望政府能再度修订该法令,好让该法令能符合时宜,而有关修正案也已在较早前的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一读。
周美芬也指出,除了家庭暴力法令,2001年儿童法令以及国会下议院刚通过的《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也能保障儿童,避免他们成为暴力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