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私人界在4月24日也必须放假。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查烈今日发文告指出,除了公共服务领域外,私人企业也必须让员工放假。
政府日前宣布,将4月24日列为国家元首莫哈末五世登基大典的额外公共假期,里查烈说,无论是私人界还是公共服务领域,都须遵守指示,在4月24日让员工放假。
文告称,政府是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在本月3日宣布,将4月24日列为公共假期,否则将抵触大马《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1)条文。
文告表示,若员工必须在这一天返回工作,公司必须依据规定,提供员工公假工作的薪金及福利。
文告指出,适逢默罕默德迁移日(Israk dan Mikraj),4月24日也是吉打、森美兰和玻璃市的公假;若公司选择让员工在这一天放假,就必须遵守《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1)(b)(ii)条文,将次日,即4月25日列为元首登基的特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