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 邓章钦郑重强调,《雪州城乡规划新指南》第三修订版不是执法指南(enforcement manual),只是计划指南(planning manual),主要是让州内各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未来城乡发展计划的指引。
他说,雪州发展迅速,若没有一个城乡规划指南,各地方政府很难有统一的指引,规划或批准发展计划,如此一来也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他也强调,有关指南不是法规,也不是执法,就只是一项指引。
他说,近日来的大幅报导,造成社会对州政府的误会,他认为媒体理应先询问当事人的回应,而非去过度揣测。
邓章钦强调,《雪州城乡规划新指南》2007年推出的第一版,已有列出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建筑规范,包括设限住家和工厂兴建膜拜场所,而州政府也一直都有在作出调整。
他说,之前他处理的申请中,曾以个案方式批准分别在工厂区及独立式洋房内设立膜拜场所的申请。
他说,雪州政府一直保持与各宗教团体的和谐关系,并且非常尊重各宗教,包括规定需要提供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以让各个宗教实践信仰。
“同时,亦有规定需要提供适合地段作为非伊斯兰教宗教膜拜场所保留地。”
他也举例,雪州政府自2008年起,迄今已批准了252块非伊斯兰教宗教地段,这数据更显示超过了2008年之前,50年来批准的总合。
此外,雪州政府自2009年起,年度化拨款300万令吉予非伊斯兰教宗教团体,并于2015年起增加该项拨款至600万令吉。
他更称,雪州非伊斯兰教宗教理事会很多时候,近乎每月都与非伊斯兰教宗教团体代表召开会议,商讨宗教地段和相关课题。
“此外,雪州政府每年在各族节庆佳节时,也会进行相关的官方庆典,这足以证明雪州对各宗教的相同重视。”
无论如何,他对州政府被指不合理对待非伊斯兰教,感到非常遗憾。
《雪州城乡规划新指南》的背景资料
《雪州城乡规划新指南》第三修订版是2016年9月被提呈上雪州行政议会,并于10月19日获得通过,同月26日正式批准出版,今年1月1日生效。
新指南被指出现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不合理建筑规范而引起争议,其中一项内容阐明,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商业店屋、住家或穆斯林住家50公尺范围内。
“同时,庙宇保留地建筑若兴建在多元宗教居民聚居的地区,需知会及通知200公尺半径内居民的同意。”
“另外,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附近建设需求、按地方政府的标准、不能超过附近清真寺建筑、拱顶及塔的高度。”
新指南引争议的条规
1.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商业店屋、住家或穆斯林住家50公尺范围内。
2.庙宇保留地建筑若兴建在多元宗教居民聚居的地区,需知会及通知200公尺半径内居民的同意。
3.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附近建设需求、按地方政府的标准、不能超过附近清真寺建筑、拱顶及塔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