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玛廉强调,根据1952年毒药法令,只有注册医生才能够持有肉毒杆菌(BOTOX),美容师绝对不能为消费者进行微整形,如注射肉毒杆菌服务。
“若美容师被发现持有、售卖或提供医疗服务,如注射肉毒杆菌,他们可在1952年贩卖毒品法令及1998年私人医药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下,受到对付。”
他今天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马华地不佬国会议员邱思祥的口头提问时指出,根据1998年私人医药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任何为消费者提供个人保健服务的公司,都必须向当局注册。
他说,抵触1952年贩卖毒品法令的个人,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若抵触上述法令的是公司,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
至于未向当局注册的个人,则可在1998年私人医药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或第4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他也说,当局将根据民众的投诉,采取行动对付违法的美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