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律师和法律专家称,任何与金哲(金正男)刺杀案件有关的潜在证人,对案件公开发言,不仅是藐视法庭,也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
法律专家还认为,媒体不应该鼓励或游说证人对案件发言,因为证人应该被保护直到官司结束。
金正男于2月13日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等待飞往澳门时,遭2名外籍女子以剧毒液体蒙面谋杀。涉案的25岁印尼籍女子西蒂艾莎及29岁越南籍女子段悌香于3月1日在雪邦推事庭被控谋杀。
当时,法官哈里山在茜蒂艾莎代表律师魏顺成的要求下,发出“封口令”,禁止警方或任何潜在证人发表任何与案件有关的言论及声明。
针对这项“禁口令”的看法,律师莫哈末费兹说,警方或个人作出与案件有关的任何声明,将被视为违反庭令。如果代表律师或检察官向法院提出申请,那些公开发言者将会收到警告信。
他说,在决定是否藐视庭令前,法庭会给当事人机会阐述立场,是否违反法庭发出“封口令”。
“如果能够解释并说服法官,有关声明或言论没有披露案件信息,那么将无罪。相反地如果法庭认为其言论透露具体事实,如曝光证人姓名等,有可能被判藐视法庭,遭到罚款或监禁。”
莫哈末费兹指出,证人或警方在法庭外的声明、言论都不会成为证据,因为不是在法官面前宣誓后作出的。
法律学家莫哈末沙尼说,金正男案件是备受全世界关注的案件,也涉及多个国家,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应当坚守法院的命令,以避免使情况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