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10个佛教团体日前前往财政部会见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佐哈里,就早前修改法令,规定宗教团体需要缴付税务的课题进行交流。
佐哈里在会面期间向各团体表示,此课题已经获得圆满解决。他表示,所有注册的佛教团体都将豁免缴税,包括其定期存款获得的利息、投资及收取的租金。
他也提醒所有的佛教团体,应该处理好本身的账目记录,并确保其资金都使用于推动宗教活动上。他说,法令的修正,是为了确保公众捐给宗教团体的善款,并非用于营利活动中。
去年12月国会修正《1967年所得税法令》引起轩然大波,规定只有来自信徒捐款的收入并用作宗教用途,才可豁免缴纳所得税,意味著来自商业、投资和租金的收入皆需缴付所得税。
马来西亚佛教咨询理事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马来西亚10个佛教团体在2月6日会见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佐哈里,并获得他承诺“一切照旧”,即这些非捐款的收入都像以前一样,可豁免所得税。
这10个佛教团体分别是马来西亚佛教谘询理事会、马来西亚佛教总会(雪隆分会)、马来西亚佛光山、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来西亚佛教弘法会、马来西亚金刚乘总会、马来西亚南传佛教总会、国际佛光会马来西亚协会、法鼓山马来西亚护法会及慈济基金会马来西亚-吉隆坡分会,派出代表约30人。
签署通过指南
文告指出,佐哈里在与10个佛教团体交流后表示,该问题已圆满解决,并签署及通过一项指南,以黑纸白字宣布所有宗教团体都将继续享有税务豁免。
马来西亚佛教咨询理事会副主席罗佩玲接受《东方日报》时说,佐哈里已经签署并通过了一项指南,即所有宗教团体将继续享有税务豁免,若任何宗教组织在税务方面面对问题,可致函询问或会见他以寻求解决方式。
她说,佐哈里也解释修改所得税法令的用意,是为了确保公众捐献给宗教团体的款项,不会用于营利活动,主要是针对以宗教名义设立的团体,如基金会等,并非针对单一宗教。
她指出,一些以宗教名义设立的基金会,可能会利用善款进行营利活动后,只将收入的其中10%投入宗教用途,而其他收入则由领导层瓜分。
她表示,佐哈里也提醒所有的佛教团体,应该处理好自身的账目记录,确保其资金都用于推动宗教活动用途,以免内陆税收局检查时无法交代。
商讨设佛教联总
不过,罗佩玲认为,此事尚未圆满解决,毕竟所得税法令依然存在,之后也可能再有征收所得税的可能性。
“(所得税)法令现在已经生效了,虽然佐哈里说一切照旧、不会向宗教团体征收所得税,但在他之后,或许又再有征收所得税的事件发生。”
她坦言,政府收回成命、撤回该法令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不过她也能理解此法令难以撤回,以黑纸白字的方式宣布相信也可以接受。
此外,佐哈里在与10个佛教团体会面时,也谈及了成立佛教联合总会的课题。罗佩玲在与佐哈里会面后,该会已与其他佛教团体商讨成立联合会一事,目前还在讨论阶段。
当天除了第二财政部长,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及首相政治秘书拿督王乃志也出席交流会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