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 )国内再有华小被揭发非法征收消费税!大马华文教育家长总会(家总)顾问梁全达今日前往关税局投报,指控位于雪州梳邦再也的敦陈修信国民型华小,擅自代表私人公司,向学生家长征收消费税。
梁全达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格拉纳再也关税局已证实该校征收消费税是违法,并会将此案移交给该区关税局开档调查。
他提到,若征收消费税,商家必须开出纳税单据,并列明价格,惟该校所发出的并非消费税单据。
他说:“关税局官员表示,学校并非消费税注册商号,也不能以第三者的身份代收消费税,这也证实了该校向学生家长征收消费税是违法的。”
他质疑,学校没有消费税帐号,即使前往关税局缴付消费税,也会因没有帐号而无法缴交。“那么那笔钱究竟去了哪里,便不得而知。”
对此,敦陈修信华小校长冯玉英接受本报访问时澄清,校方向学生家长所收取的消费税费用,全数交给相关电脑公司,家教协会并没有占为己用。
校方对政策感混淆
她解释,政府在2015年4月起征收消费税,且不说人民,校方也对消费税政策感到混淆,惟当局并未清楚交代,究竟校方是否能征收消费税。
“学校不能作为第三方代为收取消费税,这是我们第一次听到的。但当局不曾发出任何指示,作为公务员,我们也不知道要遵从谁的指示。”
“若当局有发出指南,通知各校第三方不能代为征收消费税,我们就不会踩到这颗计时炸弹。”
她续说,在政府尚未落实消费税前,一直以来都是由校方向家长征收电脑课费用,并转交给家协,而家协再支付费用予电脑公司。
“由于学校有电脑课程,而提供电脑软件服务的电脑公司拥有消费税注册账号,因此学校便代为收取费用。”
据了解,敦陈修信华小是在今年开始,针对小学标准课程纲要(KSSR)教学软件费用,向学生家长征收6%的消费税。同时,校方也针对午间辅助班国文课,向2年级和3年级生家长一年收取55令吉的额外费用。
梁全达认为,校方于2015年开始向学生家长征收额外费用,已不合理,如今被排在正课时间内的课程也需付费,更不合理。
冯玉英校长则解释,为统一低年级(1、2和3年级)生的放学时间,因此校方安排2和3年级生,在放学后多上一堂国文课,方便家长载送孩子。
她说,原本低年级生的统一放学时间是中午12时05分,惟1年级生在星期四会有额外课程,因此多出一堂课,如此一来,便与2和3年级生的放学时间不同。
她强调,国文课并非正课内的课程,而是2和3年级生放学后的额外课程。同时,这堂课平均每个月仅收取5令吉,也并非强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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