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促请新加坡当局,停止对马来西亚印裔男子普拉峇卡兰的死刑刑罚。
普拉峇卡兰是在2012年4月12日在兀兰关卡被捕,新加坡移民局官员发现其车内有2袋重达22.24公克的海洛英。
耗尽法律途径
根据新加坡法律,若发现任何人携带重量超过15公克的海洛英,罪成可判处死刑,而普拉峇卡兰是在2014年被判罪成面对死刑,他也已耗尽所有法律途径,将随时被处决。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东南亚区域办事处今天在面子书专页上张贴声明,促请新加坡政府暂停执行死刑。
“我们促请新加坡立即中止执行大马籍男子普拉峇卡兰的死刑刑罚,并立即暂停执行死刑。”
声明强调,根据国际法律,只有最严重的罪行,即蓄意谋杀,才应被判死刑。
非运毒强制刑罚
“毒品相关罪行不足以构成‘最严重的罪行’,更何况在国内法律下,死刑不是毒品相关罪行的强制刑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阿拉德侯赛因指出,死刑不是防范或保护人们免受毒品侵害的有效刑罚,要有效的防范毒品相关罪行,应该专注在加强司法系统上。
普拉峇卡兰在新加坡法庭被判贩毒罪成,将要面对死刑,其母亲依娃丽日前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发公开信,要求纳吉为其长子请命,因她得知其儿子面对一场“不公平”的审讯。
普拉巴卡兰现年29岁,他是在驾著朋友借给他的汽车在新加坡被逮捕。
普拉巴卡兰代表律师拉维指出,尽管根据新加坡中央肃毒局的资料,这宗案件有2名重要的证人,但控方却没有传召他们出庭供证或允许辩方传召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