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5时23分
(布城10日讯)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指出,移民局已向政府建议,向遗失护照者征收罚款,惟他并未透露罚款数额和落实日期。
他表示,该局建议将遗失护照的申办手续比照遗失身份证的手续办理,以提高民众对保管好其护照的责任感。
“大马国际护照的价值非常高,遗失护照所产生的成本和重新办理护照的工作会造成移民局负担,因此我们希望护照拥有人负起好好保管其护照的责任。”
他说,相较起遗失身份证的高额罚款,以往遗失护照无需缴交任何罚款或工本费,只需报警后重新向移民局申请即可。
“(遗失护照)一直以来都没有罚款,而身份证则有高额罚款,如第一次遗失身份证需缴交100令吉罚款,第二次300令吉,第三次罚款则高达1000令吉。”
他说,移民局已在以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为首的委员会中针对此事进行讨论,而政府原则上同意落实此措施。
他称,目前他们正针对该措施的细节进行讨论,包括可能需修改1951年收费法令。
不过,他不愿透露遗失护照的罚款数额,并称落实该措施的日期将会另行通知。
另一方面,询及人头税事宜,慕斯达法表示,落实雇主强制责任制(EMC)是为了确保雇主负起照顾外劳的责任,以减少滞留我国的非法外劳人数。
他说,雇主在聘请了外劳后应该负起责任,包括在不再需要该外劳时将其送回国,才能减少非法外劳滞留我国的人数。
他指出,移民局在周四将举办一场见面会,向社会大众,尤其是雇主讲解人头税事宜,包括聆听针对人头税的赞同及反对声浪、确认外劳的需求量等。
“人头税本来就是由雇主支付的,一些负责任的雇主已将之视为公司支出,只是有一些雇主会从外劳的工资中扣除人头税成本,才会导致在落实雇主强制责任制时,出现两股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