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吉隆坡1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诺嘉兹兰指出,内政部如今正计划更新国内现有的爆炸物相关法令。
他说,这次重新检讨相关法令的内容涵盖对生产爆炸物的基本成分硝酸铵的制造过程、分配和进出口。
“我们首先将对(现有)法律进行检讨,如有必要将制定一套新法律。”
他表示,政府应密切监测硝酸铵的制作过程、使用和分配,因目前为止国内都没有生产和使用该材料的相关具体法律。
“我们根本没有任何的爆炸物法律,因此如有必要的话,政府将会制定出一套爆炸物法律,以规范硝酸铵的制造过程、分销和进出口。”
诺嘉兹兰是于今早前往位于柏林花园查马13路J座组屋探访一名家庭后,召开记者会时,发表上述谈话。其他出席者包括了蒲莱区国会议员负责福利与家庭发展特别助理罗嘉亚等。
他也提到任何欲燃放烟花的民众、团体和商业机构,都必须向特定合法烟花公司购得烟花以及向警方提出申请,以确保民众和四周环境的安全受到保障。
同时,诺嘉兹兰强调,烟花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危险物品,除非是已获得燃放爆竹烟花的准证,否则私下燃放的话,这些烟花要是掉落在住宅区或是建筑物,将危害民众和环境的安全,同时也会对飞机的飞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民众、团体和商业机构如果要燃放烟花,需向合法有执照的烟花公司购买合格及有认证的烟花,并按照规定在7个工作天前向警方申请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