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严管大促销,所有商家明年只能举办4次大促销活动。贸消部执法组主任罗斯兰称,为保障促销活动的水平,决定提高大促销活动的门槛。
他说,在此之前,商家一年可举办5次大促销活动,贸消部决定,将大促销的次数从原有的一年5次,减至4次。
此外,商家原可以2次自定促销日期,贸消部也决定,减少至1次。
贸消部所规定的3次促销日期, 分别为3月1日至3月30日的年头促销,6月15日至8月31日的马来西亚购物嘉年华(Malaysia Mega SaleCarnival),1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年终促销。
另一次的促销活动,商家可自行设定日期。除了这4次之外,商家不得另行举办促销活动。
修改3限制
不仅如此,贸消部还修改了原有的3项限制:一、促销期间,商家得为50%的商品促销。
二、促销前价格得以促销日期前三个月的标价为准。三、所有减价商品得至少减价10%。
罗斯兰称,在过去一年,许多商家趁促销前抬高价格,在促销期间时再大减商品价格。“商家会从中牟利,比如原价是700令吉,他们在促销前将价钱设到1000令吉,后再减价30%,还不是一样吗 ?”他今日前往蕉赖AEON超级市场巡视圣诞节价格后,召开记者会时这样指出。
罗斯兰说,贸消部会在来年对价格管控更为严谨,若商家不遵守条约,贸消部将按照商品标价法令(大平卖)1997年条规对违规商家采取行动。
他不担心减少促销次数会影响游客潮。“我们会先告知促销日期,更方便游客按促销日期购买机票不是吗?再说,减少促销次数是为了让促销有品质保证,让大家能在促销中掏到好货。”
他强调, 这项规定无论对游客还是大马人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