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 )马华总秘书拿督斯里黄家泉强调,任何政府法案在国会的提呈,必须在国阵精神和机制下,由国阵成员党在平等协商,共同讨论后取得一致共识后,才会做出最后决定。
“所谓国阵成员党必须支持政府法案,这是本末倒置的说法。”
黄家泉也重申马华对修改《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即:“一,无论由谁提呈法案,都不能违反国家宪法;二,反对一个国家同时存在两套地位平等,权限平行的法律制度,马来西亚是尊奉联邦宪法为最高法典的法治国家,以普通法治国;三,任何立法和修法,或任何制度的改变,都必须以马来西亚多元种族,宗教与文化的国情为最大考量,必须平衡顾及各种族,各宗教的权益。”
“四,不允许任何一方企图通过政治手段,试图颠覆马来西亚赖以建国的世俗多元民主宪政体制。”
黄家泉今日在文告中呼吁,政治人物和代议士必须跳脱本身狭隘利益的本位思考,应以国家大局和多元社会,作为本身政治理念的最主要关怀。
“因为国家领袖的委托来自于各种族,各宗教的人民,如此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稳定,进步的国家。”
另一方面,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不认同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拿督阿末玛士兰指如果《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355号法令),成为政府法案,国阵成员党就必须支持该修订案一事。
马袖强斥责阿末玛士兰无视国阵党章第13条文所阐明的国阵决策框架,该条文强调最高理事会会议在所有决定须达到共识。
他今日在文告中强调,只要国阵作为中央政府,所有政府政策和立场都必须根据共识原则,反映出所有成员党的集体意愿、决心和协议。
他指出,国阵将于2017年1月举行最高理事会会议讨论此事。
他说,每个成员党都有权关注此事和发表意见。在等待设立一个国会特别委员会,以咨询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代表有关修订355条文意见的同时,呼吁各造避免制造争议,反而应共同努力解决问题。
马袖强重申,民政党的立场坚定和不妥协,355条文修订案不能含糊或没有上限,这将为实行伊斯兰刑事法敞开大门。
“民政党尊重伊斯兰教作为联邦宗教,但却不能建立一个平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因为这已违反联邦宪法的第8条文所阐明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