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日凌晨12时26分
(芙蓉19日讯)民主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兼森州主席陆兆福,24小时内被警方两度带上芙蓉法庭,申请延扣。
经过陆兆福的代表律师团及警方僵持1个小时10分后,推事在午凌晨12时许最终接受警方申请,批准再延扣陆兆福2天。
本应在今晚8时被释放的陆兆福,今晚7时许被警方从芙蓉警区总部、小甘蜜警局及永赞花园住家载著“游花园”。
据了解,警方逗留40分钟搜查陆兆福的家后,没有带走任何文件,也没有释放他, 结果在 晚上10时2度被带往法庭申请延扣。
陆兆福将于早上8时30分被带上芙蓉法庭,但最终迟至早上10时05分才抵达。
乘坐警车的陆兆福,在警方大费周章的出动另两辆巡警车前后“护驾”下抵达芙蓉法庭。
陆兆福代表律师哥宾星说,警方是针对马来版的《火箭报》报导陆兆福上周六(12日)出席在莎阿南举办的希望联盟大会上谈话内容,而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作出调查。
他说,警方向法庭申请延扣4天,但在他们向主簿官诺哈雅蒂作出反对,并指警方还未向作出报导者了解情况就展开逮捕,这是不合情理的。
无论如何,法庭最终获准延长一天,即延扣至今晚8时。
讵料,陆兆福于晚上9时30分被带返芙蓉新城芙蓉警区后,警方却突然变卦,不释放陆兆福,反而再度将他带上芙蓉法庭欲申请延长扣留。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陆兆福妻子吴紫玲、森州党领袖、党员等纷纷抵达芙蓉新城芙蓉警区原本欲迎接陆兆福,但却抱着不满的情绪离开。
林冠英今晚在警局门口,严厉谴责警方持双重标准,以煽动法令对付在野党,倘若反对国阵政府的人都需援引煽动法令调查,那国阵领袖处处针对槟州,那仅不是也应该援引煽动法令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