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含剧毒元素的废矿渣,为何不直接倾倒大海,反而要运入我国?
本报周三独家报导疑运载有毒废料的货轮企图进入巴生西港,新闻刊登后引起读者回响,部分读者对于含剧毒元素的废矿渣不直接倾倒入海,反而要通过迂回方式运入我国感到不解。
就此,大马固体废料处理专家汤礼聪博士受询时指出,所谓的剧毒元素譬如砷与镉,往往分布在多种矿物中,与其他金属元素共存,换句话说,这些剧毒元素可以是不同矿物的副产物,并可在提炼与分离过程中提取出来。
“然而,尽管如此,世界各国都遵守《巴塞尔公约》,相关条约提倡就地处理有害废弃物。而签署条约的缔约国,有权禁止有害废弃物进口,因此尽管砷与镉确实可以提取生产,但必须在矿物生产国内就地进行,不能出口。”
据本报了解,尽管如此,仍有不法集团表面上出口不含危险物质的矿渣,但是实际上所卖的矿渣却含剧毒物质,以让买家可以趁机自矿渣中提取相关剧毒元素,再生产诸如砷与镉产品(譬如砒霜、镍镉电池等),买卖双方因此得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