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政府计划修改《1972年当商法令》,修正案预料在明年提呈国会。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丹斯里诺奥玛指出,该部将会与大马当商总会、消费人协会、伊斯兰当铺业者等非政府组织代表开会,修改这项法令。
他表示,现有的《当商法令》中有许多条文已经严重不符合时宜,包括法令中阐明任何典当交易必须记录在簿记上,此条例在现今的电脑化时代,让许多当铺业者带来困扰。
他指出,此外当商法令规定,在当铺只能典当价值不超过1万令吉的物品,就算典当物品市价超过1万令吉,也只换取最多1万令吉的金款,这不仅对典当者不公平,在现今的经济环境下,区区1万令吉也难以解决燃眉之急。
他今日在出席马来西亚当商总会2016年度会员大会开幕时说,本身在周三(26日)与公会代表会面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决定修改相关法令。
典当者需提呈保证书
诺奥玛也指出,为了避免有人将偷窃的贼赃典当,修正案也规定,典当者必须交出典当物品的保证书。
“若没有保证书或保证书已经遗失,必须要有人证明该典当物品是属于典当者的个人物品,才可典当。”
他说,当铺业是属于房地部的管辖范围,全国目前有484所合法当铺。为了保护典当者不被非法当商欺骗,房屋部也将会修改法令要求任何一所当商必须在当铺内贴上当铺注册号码及房屋部热线,以让典当者能够随时致电询问当铺是否合法。
他补充,该部希望通过修改法令让当商及典当物品者能够达到双赢局面,当商能够从中获取盈利,而典当物品者也能够获得金钱度过难关。
他也呼吁,当商勿趁典当者急需用钱而刻意压榨他们。“典当物品是面对财务危机人士的最后选择,身为当商的应该帮助他们而不是落井下石。”
他也说,全国合法当商在2015年共进行了涉及58亿令吉的典当交易,其中只有42亿令吉的典当物品被赎回,其馀的16亿令吉的物品是没有赎回并遭拍卖。
出席开幕礼的包括大马当商总会总会长拿督何德君、总务张德祥、会务顾问拿督陈干韬、雪州当商公务主席陈干梃,以及马华中委拿督黄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