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内陆税收局首席执行员丹斯里莫哈末苏古说,该局坚定和严肃看待避税和逃税问题,确保纳税人一直遵守法规,并对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士或公司采取适当行动。
莫哈末苏古说,内陆税收局已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并将继续实施,以确保各方缴纳应缴的税务。
他指出,被内陆税收局采取执法行动的案件,通常是未能申报每月预扣税务(PCB)、没有报告正确的收入资料、未能解决税收、逃税或避税。
他称,在这种情况下,该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条文,采取禁止出境的方式来对付没有履行责任的纳税人,这产生积极的效果,很多曾经拒绝纳税、逃税的人士最终缴付税务。
莫哈末苏古称,内陆税收局作为税务管理机构,首要的挑战就是提高税收遵从度,同时减少不达标率。
莫哈末苏古今日为2016年国家税务研讨会致词时如是指出。出席当天研讨会的有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李志亮、内陆税收局联邦直辖区及布城主任莫哈末依德利斯。
另外,他说,配合2017年财政预算案的措施,有关所得税法令的条规将进行修订,包括《1967年所得税法令》需要修订98项条文;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有4项条文需要修订;1967年房产盈利税法令有5项条文需要修改;《1990年纳闽商业活动法令》有3项条文需要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