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槟城首长林冠英将向高庭申请,撤销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指他藐视法庭的准令。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林冠英除了对高庭提出上述申请外,也会向法庭申请撤销阿班迪对其购屋案的控状。
他说,他们需要更多时间来整理与抄写3张林冠英记者会的光碟记录。“有两张光碟是由总检察长提呈,而另外一个是由林冠英所提呈。”
他今日在步入法庭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前,如是表示。承审此案的法官为拿督哈尼帕,林冠英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汤米汤姆斯、代表阿班迪的则是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
阿班迪是在今年8月18日,针对林冠英在记者会上指购屋案含有政治阴谋言论,已威胁司法、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以及侮辱法庭的尊严及廉正,单方面入禀法庭,要告林冠英藐视法庭。高庭也于9月21日批准阿班迪的准令申请,以聆审这宗藐视法庭案。
阿班迪在诉状中向法庭申请交付审判程序,一旦林冠英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可被判入狱。另外,他也向林冠英索取堂费以及其他法庭所认为适当的赔偿。
阿班迪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及司法公正为由,向法庭入禀起诉林冠英藐视法庭,以捍卫我国司法的廉正,免受任意辱骂、羞辱及藐视。
今年6月30日,林冠英因比市价低的价钱购买房屋被反贪污委员会以两项罪名提控上庭,而且是由总检察长阿班迪亲自出马提控他,惟林冠英向法庭否认有罪,需以高达100万令吉的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