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因公开一马公司(1MDB)调查报告文件,而被控触犯官方机密法令罪名一案,将在11月14日下判。
法官朱祖卡奈今日在聆听拉菲兹代表律师哥宾星的陈词后,定下这个下判日期。
法庭也定于本月21日让辩方提呈书面陈词,而控方则需在本月31日做出书面答复。
拉菲兹也是公正党的副主席兼总秘书,他较早前在庭上供证时强调,自己在两项官方机密法令控状中是无罪的,并要求被释放。
拉菲兹表示,这是因为其控状的基础,并没有在审讯中被呈堂。
“基于98页的1MDB稽查报告没有呈堂,这对我是极度有偏见的,因为我无法在自辩时提及有关文件。”
现年39岁的拉菲兹,是在今年4月8日被控上法庭,在官方机密法令下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首控状,拉菲兹因于3月24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公开总稽查司对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第98页的调查报告,而该文件被列为官方机密文件,因此他无权拥有该文件。拉菲兹因而抵触《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ii)条文。
次控状则指,拉菲兹于3月28日在国会大厦召开记者会,非法公开总稽查司对1MDB的报告,其行为抵触了《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第8(1)(c)(iv)条文。
根据官方机密法令第8条文,任何泄漏国家机密的人士,可被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