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移民局采取激烈的冻结资产方式对付聘雇和包庇非法外劳雇主的方式引起业者反弹,但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强调,政府无须等到所有人都同意,才能去执行任何一项法令。
他说,执行法令是移民局被赋予的责任,如果没有履行任务,其他人会批评移民局没有履行应有的职责。
他指出,众所周知,所有的法令都是已经过国会的辩论及通过,当《移民法令》来到移民局时,他们就必须去执行。
他表示,中小型企业公会主席拿督江华强曾针对此事提出质疑时,在他给予解释后,江华强代表公会的会员表示明白了。不过,还是有一些组织表示不认同。
他说:“让我们这样说吧,如果政府想要执行戴头盔的法令,是否就要等到所有人的同意。”
慕斯达法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表示,身为移民局总监,他不能作出任何妥协,且必须确保所有法令都必须执行及获得遵守。
“如果任何组织有意见,我们将要求他们理解,政府不是要滥权或打压任何人,而是为了大家的好处。”
他说,当政府宣布要冻结雇主的资产时,并非是鲁莽行事,在开始阶段,该局将对付引进大批外劳的大企业。
他指出,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B(3)条文阐明,聘请超过5名没有拥有合法证件的劳工,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坐牢6个月至5年,或鞭笞不超过6下。
他表示,有人说中小型企业聘请了80%的非法外劳,如果没有这些非法外劳,我国的经济将会受到影响。
“中小型企业为何就能聘请非法外劳?这是否意味著如果他们有一间非法工厂就能运作,不然我国的经济就会受到影响?”
他强调,任何违法的事都不能做,除非有关法令已经已经失效。“如果有关法令已不再使用,不用说要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两只眼睛闭起来都行。”
他指出,本身要和这些人会面,并让他们了解,该局不是要与任何人搞对抗,而是要执行为了社会及国家好的法令。
针对此措施将冲击响经济观点时,他反驳说,国家在遵从法律下可变得更好,且会更繁荣。当他提出10月开始要冻结雇主的资产时,一些人就说为何只给予那么短的时间。
他认为,《移民法令》在1959年就已存在,且在1963年修正,这么多年来难道没人去了解法令里的需求?
政府援引《移民法令》第56(1)条文,因为匿藏非法外劳是一项严重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