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丹斯里诺奥玛提出发展商可提供贷款建议,引起州政府、发展商及民间反弹,部分受访发展商直言,该建议引发许多疑问,除了发展商是否有足够资金放贷外,放贷利息最高可达18%,恐怕只会加重购屋者负担。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槟城分会会长拿督杜进良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目前购屋者主要面对的问题,是申请房贷时遭银行拒绝,一般银行放贷利息约4%左右,但在该措施下利息最高可达18%,对于首购屋者而言相当吃力,试问一般购屋者如何承担?
“更何况,一般房屋贷款期限约20至30年,发展商不是银行,发展商必须依靠发展来赚取盈利。一旦放贷,必须等待20至30年才能取回盈利,这时候发展商将不会有多余现金来进行其它计划。”
同时,他也点出一项疑虑,如果购屋者向银行贷款50%,然后再向发展商贷款40%来购买房子,最终当购屋者无力偿还房贷时,那么该房子拥有权该属于银行还是发展商?
他强调,中央政府愿意寻找方案来解决银行房屋贷款高回拒率是好的现象,但这建议还有许多细节必须讨论,一切仍在观望中。
利息比银行高
此外,嘉联集团经理林三兴受访时指出,在上述计划下,发展商可借贷100%,借贷年利率可达12%至18%,相比银行仅有4%至5%的年利率相当高。
他认为,如果购屋者基于财务原因,无法成功向银行借贷,上述计划的年利率又那么高,购屋者大多不愿承担如此高的房贷利率。
实达集团南马区总经理杨征叡受询时则认为,政府所宣布的这项措施对于柔佛房地产确实能够起著良好效应,因为目前有意买房的人士,所面对的大多是银行的借贷问题。
他说,上述措施虽然不能完全解决现有的房产情况,但是相信能够帮助一部分购屋者,以及解决部分房产滞销问题。
“一些购屋者在买房时,银行或有可能仅批准他们60%或80%的贷款,上述措施就能填补他们所欠缺的购屋资金,这也间接解决了部分房屋滞销的问题。”
被询及年利率的上限可达12%至18%,其年利率是否过高时,他表示,目前上述措施的完整资讯还未公布,因此他认为有必要等到公布完整的借贷规则后才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