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兼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因泄露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调查报告,地庭今日判决表面罪名成立,他必须出庭抗辩。
承审法官祖卡南裁决,主控官成功证明拉菲兹的表罪,被告将被列为官方机密的1MDB调查报告内容,上载至其网站和个人面子书网页,并在其手机找到相关内容,同时于今年3月在国会大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有关机密文件。
祖卡南在聆听7个控方证人和双方的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此案的副主控官是苏克和扎菲然,而拉菲兹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
927须出庭抗辩
法官将此案订于9月27日续审,为期3天,让拉菲兹出庭抗辩。
现年39岁的拉菲兹,被控与今年3月24日下午3时,在国会大厦大厅泄露1MDB调查报告的第98页,抵触官方机密法令(OSA)第8(1)(C)(iii)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
他也被控于今年3月28日,在上述同样时间和地点,召开记者会曝光1MDB调查报告的内容,抵触同一条法令下第8(1)(C)(iv)条文。在这条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