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9日讯)高庭今日裁决逃税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纽美拉(大马)私人有限集团,需向政府缴清88万9516令吉的消费税,这也是我国首宗有关消费税的官司。
大马政府作为诉方,在诉状中将纽美拉集团的3名董事沙理查、莫哈末阿敏及努嘉斯尼列为答辩人;并将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SKMM)列为第三方诉讼人。
承审的法官阿末阿兹哈里在裁决时,谕令答辩方在今日(周五)之内还清欠款,诉方也需在答辩方缴款之后撤销诉讼。
诉方的代表为雪州关税局执法组检控助理主任阿都拉西迪,而辩方代表律师则是卡米莉拉及苏宜菲(译音),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代表律师则是盖比尔谢(译音)。
诉方是在今年1月15日入禀诉讼,诉状指出,纽美拉集团在《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6章下,是一名纳税人;换言之,该公司需定时申报财产并按时缴税。
诉状指出,在去年8月13日,诉方收到答辩方消费税的申报,但并没有缴费。诉方接著在去年8月25日予以答辩方索款凭单,所列明的消费税款额达98万8351令吉。然而,据诉方所述,纽美拉集团仅缴付了9万8351令吉,所累积的欠款仍高达88万9516令吉。
答辩人拒缴清
诉方表示,经过多番努力,答辩人依然一意孤行,拒绝缴清这笔从去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的消费税欠额。
与此同时,诉方也从两方面向答辩人追讨88万9516令吉中5%的年息,第一是入禀诉讼日直到开审日之间,第二则是开审日至裁决日之间,以及其他法庭认为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