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政府将修改《1967年破产法令》,预计在下季国会提呈并通过。
掌管法律事务的她指出,政府正考虑修改和改善破产法令,这项研究工作由大马报穷局负责,以便探讨涉及担保人和借款人的数项条文。
她说,担保人是当局所关注的事项之一,尤其是那些替欠贷人做担保的社会担保人。
她解释,政府认为,不应该让担保人为了借贷人承担债务,造成负担。
“此外,政府将考虑缩短破产人士的破产期限。在《破产法令》第33A条文,报穷局只会在一个人被宣告破产的5年后,才发出脱离脱穷证书给对方。”
阿莎丽娜今日发表文告提到,截至今年6月,大马共有28万5048人宣告破产。
她提到,在收集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后,会拟定一份全面的备忘录提呈给内阁。一旦获得通过,预计会在下季国会会议时提呈通过。
他说:“政府这么做是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尤其是担保人。此外,政府一直都将以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