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性虐儿童案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社会福利局于2010至2013年共接获1万4662宗虐待儿童的投报,当中有3817宗为性虐儿童案,占虐待儿童案的26%。
根据统计,社会福利局所接获的性虐儿童投报,男童占5.76%,高达94.24%的性虐受害者为女童。
另一方面,内政部于2015年5月26日以书面回答伊斯兰党彭加兰吉巴国会议员依扎尼的提问时指出,2014年全国共接获2737宗涉性虐18岁以下儿童的投报,当中包括强奸、非礼及违反自然性行为,2015年首3个月则有571宗性虐儿童案件。
2014年,警方所接获的强奸儿童投报达1829宗,非礼儿童案件达770宗,涉及儿童的违反自然性行为投报则有138宗。
大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出,2008年的数据显示,根据社会福利局、警方或医院所接获的投报,遭到性虐的孩童多达733人,当中高达72%是乱伦受害者。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说,上述数据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只有一小撮加害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较年幼的孩童们没有能力去举报本身遭到暴力伤害及性虐,较年长的孩童也因为受到加害者威胁而不敢举报,被揭发或举报的虐童案,往往都是较为严重的案件。
大马警方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共有46名虐待及忽视孩童者被判罪成。
根据一项于2009年在全球22个国家所进行的全球性虐儿童现况研究,发现性虐儿童案件比之前更为严重,预测全球约7.9%的男性及19.7%女性,在18岁前曾遭性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