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卫生部即将推出水中分娩指南,让欲提供该分娩方式的医院遵守该指南,同时这些医院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
卫生部总监拿督诺希山指出,若医院所提供的设施符合卫生部所推出的水中分娩指南,那卫生部会批准有关医院提供该服务。
他表示,水中分娩指南是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委员会所建议,目前已在总结阶段。医院必须符合5项指南中的规条,即接受水中分娩的孕妇必须是普通怀孕,并非通过人工生殖技术。
第2项条规为,水中分娩器材必须要有能力应付在生产过程中及生产后,任何可能发生在母亲或婴儿身上的紧急状况;器材必须有适当的设备包括(防水的胎儿监测器)以监测母亲及婴儿在生产过程中状况。
医护人员须接受培训
其他条规包括,所有涉及水中分娩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助产士及护士必须接受该分娩方式适当的培训;提供服务的医院必须要有相关的预防措施,如感染控制措施,以减少分娩的风险。
诺希山指出,卫生部了解大马部分私人医院自数年前就已提供水中分娩的服务,且越来越多孕妇选择使用此方式分娩。
“虽然使用该方式分娩的人数不多,但最重要的还是要确保,这种生产方式能够保证母亲及婴儿的安全。”
他表示,该部于2013年与国内外妇产科专家进行了会议,以探讨有关水中分娩的课题。会议总结指水中分娩相比传统分娩没有任何明显的好处。
“反而,水中分娩或可能会增加母亲及婴儿在分娩中发生并发症的机率。况且本地助产士的高级文凭课程及妇产科医生的课程中,并没有水中生产的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