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大马监狱局总监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强调,在特定时间及作出申请,家人在探望囚犯时方可作肢体接触。
他指出,当局是在囚犯符合各种条件并作出申请,或在特定节庆时,才会让遴选出来的囚犯与家人在见面时,有肢体接触。
祖基菲里今日发表文告透露,大马监狱局是遵照2000年监狱局条例而设定会面条例,而该条例也在其他国家的监狱所内被沿用。
当局基于安全考量,并不允许囚犯在每一次与家人会面时都有肢体接触。但囚犯或家人可以向监狱局总监作出申请,总监在审核有关申请发现合理且有需要“肢体接触”之后,便会考虑批准。
但有关准许证也只是限于该次会面,并非接下来的每次会面都可以有接触。
同时祖基菲里也说,监狱局也在特定节庆如父亲节、母亲节及开斋节庆典时,允许被遴选的囚犯与家人会面并有肢体接触。而这些囚犯都是通过各种改造计划、纪律、惩戒期等的评估后,被挑选出来。
不过,在军营内接受社会改造计划的特定囚犯,则被允许在每一次见面时都能有肢体接触。
根据报导,加影监狱局在斋戒月活动开放让50名囚犯与家人会面,同时肢体接触也被允许。不过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较后,促请内政部采取开放措施,让更多囚犯能与家人有零距离接触。
他认为,一般囚犯无法与家人有任何肢体接触,只能透过电话进行沟通是无法让人接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