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认为,槟州没必要举行闪电州选举,反之槟州首长林冠英应该为槟州和人民的利益著想,请假停职,直到案件结束。
他说,此举也能维护首长职权和槟州政府的廉正。
马袖强今日发表声明,针对行动党领袖商讨举办闪电州选作为公投的可能性,以评估民众对于指控首长林冠英2项贪污的情绪一事做出抨击。
他指出,高庭已定订于9月22日针对林冠英两项贪污指控进行案件审讯,以州选作为林冠英正排期的贪污审讯的公投是没有必要和错误的。
他说,这项建议的用意明显具有政治意味,槟政府并不关心举行闪电州选所需的巨大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面对贪污指控的是林冠英,并不是州政府,因此不需将所有槟州人民牵扯进他的个人法律问题中。反之林冠英应为了槟州和人民的利益著想,请假停职,直到案件结束。”
斥骑劫法律
他说,行动党领袖不能骑劫现有的法律和颠覆司法程序。“举行闪电州选并不会为林冠英开脱罪名,他需面对审讯。”
他也质问,行动党是否建议在往后类似指控的司法程序,可以通过闪电选举来逃避判决。
他抨击行动党无视和不尊重代表民主制,举办选举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国民可以选出代议士,作为他们在议会的代表。
另一方面,民政党槟州联委会代主席胡栋强表示支持马袖强不赞同以闪电州选。
他说,林冠英所面对的贪污指控是属于个人事件,因此不应让全槟州人民去承担。
“清者自清,林首长之前誓言他没贪污,那就由让司法体制还他一个公道,何须以公投方式判断林首长的清白。我们应静待法庭的审讯,并相信法庭能作出公正与公平的审讯,无须通过闪电州选的公投来证明。”
他希望法庭尽速的作出公平的审讯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