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起诉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一案,高庭将于今年7月18日决定是否允许前首相敦马哈迪支持敦林撤销这项诽谤诉讼的宣誓书,作为提呈证据。
纳吉的代表律师今日在庭上陈词时表示,敦马的宣誓书大体上是根据道听途说,因此不应作为呈堂证据。
不过,林良实的代表律师则辩称,该宣誓书内容的有效性是无关紧要的。
“我们也强调,辩方提出撤销诉讼申请,不是依赖敦马做出许多批判的真实性,惟事实是敦马做出批评。”
辩方指,纳吉撤销敦马的宣誓书,但其他政治人物也一样在批评首相,因此首相撤销敦马宣誓书之举是滥用司法程序。辩方也提及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前贸工部长丹斯里拉菲达,皆有批评首相纳吉。
敦马是在今年2月15日入禀宣誓书,支持敦林良实申请撤销纳吉的诽谤诉讼,理由是纳吉在滥用司法程序。
纳吉是在去年10月入禀法庭,基于林良实在去年10月3日出席一项拉曼大学学院活动时,对他做出虚假和恶意的诽谤性言论,并刊登在新闻网站一事,告林良实诽谤。
纳吉在诉讼中要求林良实在他所指定的报章和杂志刊登书面道歉,并向法庭申请禁令,禁止林良实或通过其工人或代理,进一步发表任何针对他的诽谤性文章。
他也在此案中索取普通赔偿、特别、加重及惩戒性赔偿、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应有的数额。
诉讼指出,林良实故意发表恶意的诽谤性字眼,让起诉人面对丑闻、耻辱及恶评。
诉状说,有关被刊登出来的文章内容,让人以为他错误将公款汇入个人银行户头、为了个人利益滥用该款项,以及滥用该款项使他致富。同时,有关文章也让人以为他为了个人利益,而滥用政府投资臂膀,即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款项,并且滥权,使他不配当大马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