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于2年前进入叙利亚境内支持恐怖活动而被控上法庭的一名画家,今日改口承认控罪,被判坐牢12年。
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哈山在庭上判处被告入狱12年,刑期从逮捕日,即2014年10月27日算起。
这名48岁的被告来自雪兰莪加影。
他的判词表示,无论在国内或国外,被告犯下的都是一项支持恐怖活动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同时也应避免的严重罪行。
“法院不希望看到任何马来西亚公民和青少年离开家人和抛下对国家的责任,也不愿看见恐怖分子踏入我国。”
“因此,法庭的责任不仅是要惩罚,更是要提醒其他民众,使他们不要犯下同样的罪。”
现年48岁来自加影的被告莫哈末法乌兹被控在2014年6月29日至9月18日期间,进入叙利亚境内支持恐怖活动,其中更涉及使用枪支和炸药。
根据刑事法典第130J(1)(b)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终身监禁或监禁30年。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4年6月25日,搭乘土耳其航班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朝圣,但是在抵达土耳其后,他告诉旅游公司一名员工他要离开团队及进入叙利亚。
他在2014年6月30日于伊斯坦布尔国际机场脱离朝圣团队。
在离开几天后,被告将他手持AK-47步枪和参与叙利亚战争的照片传送给他家人及旅游公司员工。
随后他在同年9月22日返回马来西亚,并在5天后被警方逮捕。
主控官为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