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3日讯)董总谴责雪隆董联会作为董总13个会员州属之一,却没有依据董总章程,履行作为会员的责任,委派代表出任董总中委会委员,是一项失责的行为。
董总强调,去年9月至今,总会多达5次发函邀请雪隆董联会派出1位代表,出任董总中委会委员,不过至今为止,雪隆董联会完全没有理会及作出任何的回复。
“现他们又企图掩盖事实,在其会员大会上公然发表有委派代表列席董总会议的谎言,误导其会员及华教人士,本会对该会领导人的谬论,严正予以遣责。”
董总今日发出文告中,也附上董总发函促请雪隆董联会派出代表出任中委的记录。
文告也呼吁,雪隆董联会不要以任何似是而非的理由或荒谬的借口,予以开脱。
根据时间表显示,董总分别在2015年9月15日、11月7日、2016年1月8日、3月9日及6月1日去函给雪隆董联会要求派出代表,并且在2015年9月23日去函邀请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董总表示,董总依然诚邀雪隆董联会回归董总团队,并派员参加在本月26日召开的“2016 年度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另一方面,董总重申,在去年8月23日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是经民主程序,由董总绝大多数会员选出以刘利民为首的领导层,同时获社团注册局的接纳承认。
“只是,叶新田和邹寿汉为首一批董总前领导不服膺民主规范,纠集不明事理的人士,制造各种事端,包括一再将董总事件带上法庭,糢糊事实,以遂个人的利益,而严重的破坏董总名誉。”
另外,针对沙叻秀华小董事长张志明在雪隆董联会会员大会上被公然指责是董总伪中委一事,董总强调,张志明是在去年8月23日举行的中委会会议上,获得一致通过委任的委员。
“这也是依据董总章程5.2.4条文下作出的合法委任。”
文告说,对于雪隆董联会领导人无视事实及践踏董总作为全国华教机构的威信,董总予以最严厉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