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该法令料将为醒觉自动交通系统(AWAS)铺路。根据该修正案,部长将制定一套违规积分制度,对付任何违反《陆路交通法令》者,包括冻结或吊销驾驶执照和P牌。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的第35条及35A条文,赋权部长制定一套违规积分制度(Sistem Pemberian Mata),以对付任何违反《陆路交通法令》者,包括已经缴付罚款的人士。
修正案所修订的第37(1)条文则阐明,(陆路交通局)总监在按照第35条文冻结或吊销驾驶执照及P牌时,陆路交通局总监必须发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当局已经冻结或吊销其驾照或P牌。
该条文也阐明,执照被冻结者必须在接获通知的21天内,交出有关执照;冻结期结束后,当局必须将归还该执照给驾驶人士,之前的违规积分也必须被一笔勾销。
根据今年3月的报导,交通部副部长阿兹士卡巴拉维指出,醒觉自动交通系统(AWAS)是结合交通违规扣分制(KEJARA)以及自动执法系统(AES)的新制度。
他表示,在该制度下,违例者在1年扣分满20分后会接获警告,第二次扣满20分时会被冻结驾驶执照长达6个月至1年,第三次则是吊销执照,但可在1年后重考驾照。
地方官员有权执法
此外,这项修正案将交通执法的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特别是让市议会(Majlis Perbandaran)拥有交通执法的权限。过去交通执法权限只包括市长、市政厅(Majlis Bandaraya)及布城机构官员。
修正案第3条文也赋权市议会主席,委任一定人数的官员负责执法,官员将拥有一套制服,并且是在市议会所规定的权限内展开执法。
修正案第120条文赋权地方政府执法官发出传票,第123条文则阐明便衣官员在执法时,必须展示其证件以核实身分。
此外,修正案第52条文指出,交通执法官不再负责在交通意外发生时负责检查,而市议会将负责将损坏的交通工具拖离现场。
这份法案未来将需要政府增加拨款,惟有关增幅目前尚未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