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律师公会主席史提芬蒂鲁强调,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不能以达明德拉命案仍在法庭审讯中,而忽视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所公布的调查报告。
“全国警察总长针对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及其主席所作出的批评,是最令人失望的。”
卡立日前针对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有关印裔青年达明德拉在吉隆坡警察总部扣留所毙命的调查报告发表声明,指责该委员会不应在法庭外讨论该案,因为这对案件构成未审先判。
史提芬强调,卡立的批评显然不适当,更是忽视报告的重要内容。
他指出,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的报告,其真正课题在于是否针对警官及警员涉嫌伪造及篡改证据采取行动。
“4名被告仍在法庭面控,不是作为不采取行动的借口,尤其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发现体系上的问题,警方不应忽略委员会所提出的各种建议。”
史提芬今天出席律师公会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小组所举办的“推广加强警察问责”圆桌会议上发表演讲时,如是指出。
他说,2005年警队皇家调查委员会提出成立IPCMC迄今已逾10年,政府当时原本已采取初步行动以落实IPCMC,奈何因为传出警队以集体辞职、让犯罪率上升及投票支持反对党作为威胁的消息,而导致政府因而却步,转而设立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
廉正委会无实权
他指出,与皇委会所建议的IPCMC相比,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显然是个弱化版的IPCMC,尽管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在调查数宗警局扣留所死亡事件的表现,都非常令人赞赏。
史提芬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只能向警方提出建议,却不能迫使警方遵从他们所提出的建议,警方可以在完全忽视该委员会建议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采取纪律行动,等同于浪费资源的重叠工作。
他也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只有74名职员,当中只有11名调查官,却必须负责19个政府执法机构的投诉案件,这包括11万2000名警察、逾300万名志愿警卫队成员以及超过8000名陆路交通委员会官员,负担可说是相当繁重。他继指,除了人手不足,委员会更是面对经费被削减的问题,即从2015年的770万令吉政府拨款,降低至48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