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4日讯)选举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欣提醒雇主遵守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1)条文,给予合格选民(雇员)合理的时间前往投票。
他指出,每个雇主在选举日当天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时间外出投票,而雇主也禁止扣除雇员薪水或给予任何罚款等
他称,若雇主禁止符合投票资格的选民出去投票,他们可在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25(3)条文下被判罚5000令吉,或监禁1年。
他补充,选举的相关资讯将陆续更新,并将由选委会总部或砂选委会主席发出。
他今早出席砂州选举委员会会议后,召开记者招待会时如是表示。
遴选62观察员
此外,选委会遴选62名本地选举观察员负责第11届砂州选举的观察工作。
莫哈末哈欣指出,古晋区的选举观察员有30人,分别来自乌鲁民族国民协会、达雅比达友国民协会、砂马来国民协会及创意志工组织协会。
诗巫区观察员有19人,分别来自诗巫中华总商会及诗巫马兰诺协会。至于美里区观察员则有13人,来自美里华人协会、美里达雅协会及砂乌鲁人协会联合会。
他续称,选举观察员均来自非政府组织,他们获准在候选人提名中心、提早选票中心、投票中心、算票中心及开票中心等进行观察工作。
“选委会遴选的选举观察员,将获颁观察准证及进行观察工作时需配备的衣服及帽子等。”
他强调,选委会仅承认获遴选的选举观察员进行选举观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