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大马律师公会坚决反对让总检察长自动担任律师公会主席的建议,并指这是完全是不正当及不合逻辑的。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提芬帝鲁表示,让总检察长自动担任律师公会主席的建议,明显是企图破坏律师公会的独立性,以及可被视作一种想要令律师公会噤声的举动。
“这是一个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企图扭曲和歪曲律师公会固有的维护法治和正义的职责,而将之政治化。这显然是对律师的角色和目的有所误解,特别是1976年律师专业法令。”
日前,诗南国会议员纳斯仑曼梳在国会辩论时指出,基于律师公会经常在法令课题上,与政府唱反调,建议政府让总检察长亲自出任律师公会主席,以确保律师公会远离政治。
而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丽当时在总结时表示,政府会考虑是否会直接让总检察长成为律师公会主席的建议,以取代目前律师公会,以票选方式推选主席的方式。
史提芬在文告中也抨击纳斯仑曼梳完全无视了总检察长和律师公会主席所扮演的角色。
“这项建议完全不合逻辑,在我国的系统中,总检察长是由政府所任命的,他所负责的是公共领域律师,把律师公会主席和总检察长融合一体,是没有根据的。”
他强调,一个坚守法治、无惧和无偏私的独立律师公会,对于一个现代民主社会是非常重要的。
“这是一个(民主)倒退的过程,尤其要律师公会屈从政府的行政部门,是一个令人发指的行为,我完全不认为拥有正确思想的(律师公会)成员和公众,可以接受及容忍这个谬误百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