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指出,一马发展公司(1MDB)与沙地石油公司(PetroSaudi)所进行联营计划时,过程中有多项决定根本没获得董事局的批准。
报告指出,1MDB管理层是在2009年9月18日,决定与沙地石油公司合作,而这项决定并没有经过董事局通过。
报告说,对于1MDB所做出这么多的重要决定,董事局懵然不知,因为1MDB管理层并没有向董事局汇报相关的计划。
报告指出,1MDB正常的运作方式,应是由董事局做出决策,并让管理层去执行。但总稽查署调查1MDB案时发现,该公司实际上没有依据正当的方式来运作。
“其中一个例子是,1MDB管理层并没有向董事局说明,沙地石油公司旗下3家公司,即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Saudi),PetroSaudi Holdings (Cayman) Ltd ,以及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Cayman)之间的关系。”
公账会报告说,1MDB董事局显然对以上的公司感到混淆。
“结果,1MDB董事局虽然通过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合作,但1MDB管理事却去与另一家公司PetroSaudi Holdings (Cayman) Ltd签约,而且没有告知董事局,已经换了合作伙伴。”
报告指出,1MDB是在2009年9月18日,与PetroSaudi Holdings (Cayman) 公司合作,并成立一家新的联营公司,名为1MDB PetroSaudi Ltd,但董事局在8天后,既9月26日才批准这项计划。
“换言之,1MDB董事局尚未任何决定之前,管理层已经与PetroSaudi合作。”
报告说,董事局也不知道,成立联营公司之后,新公司(1MDB PetroSaudi Ltd)必须在合约签署后的2天,既9月30日前,向母公司PetroSaudi缴付7亿美元的贷款。
报告指出,1MDB过后投资10亿美元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的决定,也没获得董事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