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日讯)槟州区域发展机构主席拿督沙布丁回应槟州首长指责其百万出售千万地段一事,阐明由于该地段靠近河畔,面对地陷问题,廉价转售给发展商的条件就是要发展商兴建250间价格介于4万5000令吉至不超过20万令吉的可负担廉屋。
他说,该地段早在1988年,由城市发展机构(UDA)兴建首阶段107个房屋单位,就因地陷而全数被迫拆除,若要继续发展该机构则需要蒙受1000万令吉的亏损。
“经过区域发展机构董事局开会后,议决将该地段出售给发展商兴建廉价屋,而该机构则继续在威南物色12英亩地段进行廉价屋发展,目前正进行购地程序。”
他今日在槟城区域发展机构副主席拿督赛胡先、总经理罗斯曼、副总经理诺哈雅蒂、投资经理莫哈末祖基菲力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林冠英在没有查明原由情况下在社交媒体污蔑该机构,后者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沙布丁说,槟城区域发展机构隶属中央政府,目的并非为了赚取盈利,而是希望透过购地建屋,让低收入群体得以购买廉屋。
他说,若以林冠英的计算法售地,那么每间屋子的土地费需要50万至80万令吉,再加上建筑费成本,当地屋子售价必须80万至120万令吉。
“虽然我们在售地亏损了1500万令吉,但是这些都可让未来250名购屋者得益,而且董事局也议决使用售地的款项再结合该机构款项,继续在威南购买12英亩地段兴建廉屋,这是双赢的局面。”
他反讥林冠英以为掌握了一些资料就抹黑该机构及他个人,他坦言由始至终并没有和林冠英交恶,在国会提出疑虑只是希望给予林冠英辩解的机会。反之林冠英却将他视为仇人,更企图利用其他课题转移视线。对于林冠英指控相关单位涉及丑闻,槟城区域发展机构董事局保留法律起诉权利。
林冠英应解释为何不回扣给购屋者
槟城区域发展机构副主席拿督赛胡先说,据闻槟岛SP齐来也路房屋发展让槟州政府赚取至少1亿令吉的收入,希望林冠英解释为何不将这笔款项回扣给购屋者。
他说,这是州政府的地段,而且州政府更动用土著房屋基金注资5290万令吉进行这项计划,更甚的是,其房屋售价最低是7万2500令吉,这还不包括停车位。若州政府没有赚取至少1亿令吉,那么除以2093名购屋者,每人至少可获得5万令吉的回扣。
“州政府理应如槟州区域发展机构的做法般,没有盈利可图,即使面对亏损也得为民兴建廉屋,而不是将屋子价格制定在40万令吉以下,从中赚取盈利。”
也是槟州前巫青团长的赛胡先表示,2012年有关国阵准备购买山竹园地段一事,他已在上周被反贪会传召录供。反贪会传召了32人,他是其中一人,其他的包括国阵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