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购买私邸事件继续延烧,槟州朝野领袖周日先后往百大年警局,针对近期发生的相关事件报案。
斯里德利玛州议员雷尔今早针对上周五在山竹园的示威事件报警,要求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或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及刑事法典第499条文(诽谤)展开调查。
他今日前往槟百大年路警局报警后,在行动党光大州议员郑来兴、爪夷州议员孙意志、峇都兰樟州议员罗兴强、峇眼惹玛州议员林峰成及亚依淡州议员黄汉伟等人陪同下,在警局前召开记者会,如此表示。
他表示,这场3月25日在山竹园进行的集会,是由红色运动主席莫哈末阿里、数名马华、民政党及人民进步党的领袖等人出席。
发表掠夺权利言论
他说,特定人士在集会上,发表了“随著槟州政府不延续山竹园的人民组屋计划,这意味著林冠英及槟州政府已掠夺槟州穷人权利”的煽动性言论,因此促请警方展开调查。
他补充,马华及民政之前抨击红衣人去年在茨厂街举办的集会,但上周五却态度转变与后者一起示威,试问马华及民政的立场是什么?
当雷尔结束记者会后,巫青团领袖紧接著在现场召开另一场记者会,并在记者会后进入警局报警。
巫青团全国执委拿督杰弗里表示,他今日针对林冠英前屋主彭丽君日前在法定声明中,指出未涉及任何利益交换的声明报案。
他说,彭丽君从2009年开始,以每月5000令吉租金把洋房租给林冠英,但她本身每月需支付的银行贷款达1万1000多令吉,因此每月亏损6000多令吉。
他计算,彭丽君在这段期间已亏损近50万令吉,而且还以低于市价卖屋。倘若彭丽君并未获得任何利益,为何愿意承担这些亏损?
询及国阵为何与莫哈末阿里一起示威时,槟州巫青团团长拉菲查表示,这是人民集会,不分种族及宗教,任何人都可以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