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法律及活动协调员梅丽莎认为,联邦法院在印裔妇女蒂巴的孩子抚养权争议案上,对公正“妥协”了。
她说,联邦法院裁决其中一名配偶改信伊斯兰教,并在伊斯兰法庭申请解除婚姻及孩子的抚养权,等同是在滥用程序,是一项正确的裁决。
“无论如何,我们感到失望的是,(改信伊斯兰教的前夫)伊兹万获得其儿子的抚养权,尽管后者在芙蓉高庭把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蒂巴后,两天后强行带走其中一名孩子。”
她认为,联邦法院似乎是在奖赏一位漠视高庭谕令的作恶者,因此给人印像是,作恶者可以滥用法律程序,并从中受惠。
她今日发表文告表示,当联邦法院谕令把两名孩子分开抚养时,就已非常不幸的做出了“所罗门王般公正”式的裁决。
“受害者显然是妈妈,对失去8岁儿子纳比尔(原名米特兰)感到悲痛欲绝,爸爸显然非常乐意持续‘绑架’其孩子。”
她指出,这项裁决显示,配偶单方面改信伊斯兰教、从伊斯兰法庭取得抚养权,以便推翻民事法庭的司法权、拐走孩子,还是可以从国家的最高法院,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她强调,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明显属于违宪的行为,当然有损孩子的最大利益,这应该成为法庭首要关注的事项。
“我们促请政府立即修改相关法律,提供一个永久及公正的方案,解决因单方配偶改信伊斯兰教带来的家庭争议问题。”
联邦法院本周三,印裔妇女蒂巴与改信伊斯兰教的前夫伊兹万争夺孩子抚养权案,做出裁决,法院裁定把8岁儿子抚养权派给父亲,11岁的女儿努丽纳比拉(原名沙米拉)抚养权则继续归于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