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尽管政府准备通过网上重新雇用非法外劳计划,让非法外劳合法化,然而许多雇主始终担忧会因申请聘用非法外劳而受到对付,因此建议政府改让非法外劳自行申请漂白。
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表示,尽管内政部强调通过网上重新雇用非法外劳的雇主,不会受到对付,但雇主依然还是有些担忧。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虽然当局推出这项合法化非法外劳的计划,但他担心有些雇主不愿意去为非法外劳提出申请。
“所以,更好的做法是,让非法外劳自行向内政部提出申请,同时无需报上雇主的名字,在他们获得合法证件后,雇主才雇用他们。”
他认为,合法化非法外劳的举措是很好的,但他觉得因为农历新年将至,很多雇主在未来一星期应该都不会关注此事,待华人新年假期后,才会向政府了解申请非法外劳的详情。
此外,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前会长郑己胜认为,政府在处理非法外劳的课题上,需要更细心,毕竟有非法外劳在大马,就不是好事,再加上政府没有掌握这些非法外劳的资料,若他们犯法,政府也无从追踪他们。
“非法外劳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这项问题也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而非法外劳之所以猖獗,是因为执行不佳所致。”
他也说,一些中小型企业在聘请不到本地雇员的情况下,只好聘用外劳做工。
不过,他希望政府能够吸取过去6P外劳漂白计划的经验,在处理外劳课题上,勿再出现乱七八糟的局面,在执行上需要有更长远的想法。
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总会长江华强希望,当局吸取6P外劳漂白计划的教训,即合法化非法外劳计划,应由内政部负责,而不是交给第三方处理。
他认为内政部应该与有关单位一起讨论,告诉他们整个合法化的详情。
大马女佣雇主协会主席(MAMA)翁姑阿末笑称,这是一个很好的举动,但其实是变相鼓励更多外劳来马的举动。
“雇主上网申请就能让非法外劳合法化,这会变相鼓励更多外劳来马。”
若有雇主被发现聘请非法外劳,可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A条文即引进非法外劳,第55B条文即聘请非法外劳,第55E条文允许非法外劳居住在其建筑物以及第56(1)(d)条文即包庇非法外劳下,被采取行动。
根据原有法令,聘用非法外劳的雇主一旦罪成,会面对5000令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