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国家银行确认,曾向大马朝圣基金局发出“风险管理”的忠告,而该局已采取步骤加强其风险管理,以确保该局拥有健康的财务状况。
国行今午发文告强调,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监管机构,国行有责任对国内非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如朝圣基金局的财务状况给予提醒和劝告,避免该局对国家金融体系构成影响。
国行表示,朝圣基金局已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国行针对所有非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一切监督,是为了确保我国财务稳定。尽管朝圣基金局不是由国家银行直接监管,但国行有责任给予劝告,确保该局妥善管理财务,这对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国行指出,国行是根据2009年大马中央银行法令,履行上述监督责任,并表示国行的做法也得到金融稳定执行理事会(FSEC)的支持。
国行补充,有关金融稳定执行理事会的监管是由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所领导,该理事会成员包括财政部秘书长、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大马存款保险机构首席执行员和一名独立人士。
较早前,本地网络媒体《大马内幕者》指出,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于去年12月23日致函朝圣基金局,提醒该局主席阿都阿兹,该局的负债已超越资产,或导致该局无法派发红利及股息予其880万名存款者。报导指出,根据朝圣基金法令第22条文阐明,如果朝圣基金局资产少于债务的情况下,董事局不能宣布派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