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3日讯)2名彭亨土地与矿物局官员涉及在铝土矿开采事件上受贿,以包庇非法开采铝矿土活动,今日被带上关丹地方法庭面控,2名被告皆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彭亨土地与矿物局土地助理官员兼执法组助理官员弗利阿都玛历(35岁)和彭亨土地与矿物局行政与外交官员兼执法单位副主任赛胡玛卡立尔(34岁)。
首名被告弗利阿都玛历被控两项控罪,首控罪指他在2015年11月18日下午4时30分,于甘榜巴鲁匹玛鲁直落巴哈鲁第5条路一家餐厅外,在一辆注册车牌号码为WNK3968的丰田Fortuner轿车内,接收商人阿努鲁希拉克(33岁)3万5000令吉贿金,以作为包庇这名商人非法采矿活动。
第二项控罪指被告在1月6日约中午12时20分至12时40分,在彭亨关丹机场附近,在上述丰田Fortuner轿车内,接收商人阿努鲁希拉克3万令吉贿赂金,以作为包庇这名商人非法采矿活动。
两项控罪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面临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或所收贿款的5倍或以上的罚款。
另一名被告赛胡玛卡立尔被指教唆首名被告弗利迪阿都玛历接受贿款。因而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 (1)(c)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下同读。
两被告否认控罪,法官哈比巴批准2名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并将案件定于2月5日过堂。
法德里代表律师莫哈末希山早前向法庭要求减轻弗迪阿都玛历2万令吉保释金,因为其家人只能准备5000令吉的保释金。
“被告每个月只有2600令吉的薪水,需要承担3名孩子,包括2名正在读书的孩子生活费,以及年龄近60岁的父母生活费。”
赛胡玛的代表律师拿督赛阿兹玛阿米尔也以被告不可能逃跑为由,向法庭请求降低被告的保释金,因为被告仍在土地与矿物局工作。
“被告每个月拥有高达5300令吉的收入,且有一名妻子及孩子,他们只能够为被告筹到3000令吉的保释金。”
近日铝土矿风波不断,其中涉及庞大的贿赂,反贪污委员会自1月6日起已扣查了9人,包括6名官员及3名公众人士。
另外,反贪会发表文告中表示,其中一名在1月6日被扣留的官员今日再被延扣长达5天。
中央政府已宣布从15日起暂停关丹铝土矿开采活动长达3个月,并且采矿业者必须在这3个月清空储存库里的铝土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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