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建议向政府机构发出新通令,确保政府机构遵守反贪会所提出遏制贪污的建议,减少贪污行为的机会。
反贪会副首席专员(防范)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表示,该新通令将会成为各部门、局、政府官联公司以及相关部门的指南,以遵从反贪会所提出审查及咨询文件的建议。
他指出,该通令中会进行详细的解释,包括现有的法律途径、应进行的诉讼程序以及工作流程表。
“如果任何政府机构或政府关联公司未能遵守被建议的改善措施,根据通令,该部门的负责人或当事人将会受到惩罚。”
慕斯达法阿里接受《马新社》的访问时说,目前新通令仍处于与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阿里韩沙的讨论阶段,并希望这项新通令可以获得同意,并在明年落实。
他表示,反贪会每年都会提交政府机构改善调查和咨询文件的建议。
惟,他指出,尽管反贪会分别提供了3个月、6个月和一年的监控程序,但仍有部门负责人或某方缓慢的落实改善建议。
“对管理方面来说,落实改进的失败是项非常严重的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将会被追究责任。”
他解释,一旦部门负责人已经发出落实的指示,但有关官员没有遵守的话,那将会对该违规的官员采取行动。
慕斯达法提到,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7(c)、(d)和(e)条文中,授权反贪会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局和任何各界,如果当中的治理系统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反贪会解决问题。
“根据通令中的条款,只要不遵守通令,就会被采取行动。我们希望有执法和防范之间的凝聚力,以消除贪污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