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下午6时30分
(吉隆坡18日讯)因出国举报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而被控的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凯鲁丁及其律师郑文杰,今日在高庭获准保释,而高庭也裁决,他们所面对的破坏大马金融及银行体系罪名,并不属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在批准两人的保释申请时说,有鉴于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的程序不可用在他们身上。
凯鲁丁和郑文杰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而高庭也谕令此案返回地庭审讯。
法官说,国会制定刑事法典第124L(破坏国家金融及银行体系),并非是一项安全罪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15年。
“他们的保释不应被否决,以及国家安全罪行的程序不应用于他们的审讯。”
对于高庭今日的裁决,本案主控官玛斯里副检察司表示,控方将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高庭法官阿兹曼也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12日过堂。
前首相敦马哈迪与夫人敦西蒂哈斯玛,今早罕见地现身吉隆坡法庭,力挺前助理郑文杰和凯鲁丁,而前吉打州务大臣丹斯里沙努西也出现在法庭。
马哈迪表示,他一直坚持这两人无罪,而且援引国家安全罪行提控他们是不正确的。
“我非常高兴,因为我认为此案不成立。我一直都为在国家安全罪行下,此案不成立,正义获得伸张。”
凯鲁丁和郑文杰于今年10月12日被控,他们被控于今年6月28日到8月26日期间,先后前往法国巴黎的警察总部经济及金融犯罪组、伦敦查林十字警局、瑞士总检察署办公室、香港湾仔警署及新加坡广东民道警察总部,投报一马发展公司,被意图破坏我国银行及金融服务。
两人因而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控,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两人将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高庭法官拿督莫阿兹曼于今年10月19日裁决,让联邦法院决定此案的宪法问题,并择定于今日聆审。
基于凯鲁丁及郑文杰是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捕及被扣留,两人不能被保释外出。同时,在国安法下的任何案件,都必须交由高庭审理。
凯鲁丁是自今年9月8日被扣留,而郑文杰则在一个月后的10月8日被扣留。郑文杰也是马哈迪的前政治秘书,而身为凯鲁丁代表律师的郑文杰当时是到金马警区探望被扣的凯鲁丁,结果被警方逮捕和扣留。
在国家安全罪行法令下,一名嫌犯在被捕后可被扣留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