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随著我国即将在明年1月于国会,寻求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部分相关组组人士认为,透过执行该协议中所纳入的反贪污条例,料将能有效协助我国解决国内贪污舞弊问题。
马来西亚北方大学法律、政府以及国际研究系教授阿末玛塔达指出,根据跨太协所阐明有关透明度以及遵从法制的条款,任何涉及贪污的人士将受大盘对付,这是符合大马政府竭力杜绝贪污的宗旨。
他表示,通过该协议的12成员国的相互合作,以强化各国在打击贪污问题的工作,料将有助于杜绝贪污问题。
“在法律上,有关透明制度及遵守法制的条规也并非新元素。但(这些元素)是符合国际指标的话,这将有助于提升政府施政上的透明度。”
“在这之前,我们并没有一些来自国外的机构促请我国政府,务必强化在杜绝贪污的事宜,这让我们觉得我国在这方面所做的已算足够。但是若是跨太协的12成员国,包括对大马强调要落实此事,预计这将能更有效办成。”
阿末玛塔达接受《马新社》访问时,如此指出。
确保违规者受对付
另一方面,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主席拿督阿巴沙达也认同,有关反贪污、透明度以及诚信等元素必须被纳入跨太协内条规,以确保任何违反条例者受到对付。
他说,但当局必须确保上述条规能够有效推行。
马来西亚防范罪案局主席拿督斯里沙哈鲁丁则认为,相信将有关反贪事项纳入跨太协内,通过各国反贪机构的情报分享,预计将可提高各成员打击区域贪污问题。
尽管如此,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副首席专员(防范组)拿督苏蒂娜却表示,我国现有的反贪条例及执法机构,已足以应对国内贪污问题,因此在跨太协内的新增反贪条例是没有必要的。
她表示,如我国已签署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在该公约下,就有多项打击贪污政策及法律条规需遵守。
她指出,在私人领域方面的贪污问题,大马反贪会将会于大马诚信研究机构、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化以及大马公司委员会等机构合作,携手提升国内企业机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