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部今日发表文告表示,早前董总、教总、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和“董教总教育中心”起诉叶新田一案,4机构的代表律师已于今早撤销诉讼。
文告指出,有关4机构早前入禀法庭起诉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主席叶新田,阻止后者以董事主席身份召开特别大会一案,4机构代表律师谢春荣今早已撤销诉讼。
此案原定在今日进行陈词聆审,随著法庭接受撤销申请,4机构需承担5000令吉堂费。
“本公司有必要向社会大众说明及强调,叶新田是以董事部主席的身份执行董事会议中通过的议决案,执行议决案是主席的义务与责任。”
董总、教总、独大和叫教育中心在10月8日向法庭申请临时禁令,以阻止叶新田博士以董事部主席身份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惟却遭到法官以会员之间的事由会员自行决定为由驳回。
叶新田也于10月10日顺利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并一致接纳通过两项修改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的议案。(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