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01分
(布城13日讯)砂州人民公正党副主席施志豪等人挑战砂州选区划分上诉案的准令申请,今日遭联邦法院驳回。这意味著选举委员会今年初公布的砂州选区重划有效,而且也可在10月19日开始召开的国会会议中提呈并寻求通过。
选委会从今年1月5日起至2月4日,公开展示砂拉越州的选区划分建议图,把砂拉越州议席从原有71席,增加11席,至82个州议席。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施志豪和巴南区选民保罗斯巴亚,为挑战砂州选区划分上诉案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法院裁,申请人在提出上诉准令申请时,并没有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和第96(b)条文所制定的门槛。
劳勿斯说,申请方向联邦法院提出的15项法律课题中,一些课题是让法院鉴定高庭所做出的裁决。 他表示,即使法院基于一些法律课题批准这项准令申请,申请人也不太可能会有上诉得直的机会。
另两名承审此案的法院法官是丹斯里阿末玛洛及丹斯里阿布沙玛。
代表选委会的高级联邦律师阿玛吉星在本月13日陈词时指出,此案成了一个学术课题,因今年8月21日提呈给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砂州选区重划建议书,将提呈给国会寻求通过。
今年2月2日,施志豪和保罗斯巴亚针对砂拉越新选区划分建议通告,向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今年5月25日,古晋高庭宣判选委会重新划分砂拉越州选区建议所发表的通告,缺乏详情,并谕令选委会重新发表。
不过,今年8月7日,上诉庭却批准选委会的上诉,并推翻高庭的裁决,裁决选委会所发布的砂拉越选区划分的通告,是“有效”的。
施志豪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赛勒达斯和拿督安美嘉。
安美嘉对法院今日的裁决感到失望,因他们原本希望法院能对此案的宪法课题做出最终裁决。
“现在法院错过了厘清联邦宪法第13条及宪法第13列表中,针对全国和州选区划分课题的机会。”
她说,其当事人已用尽了所有的法律管道来挑战砂州选区重划,因此,接下来到了沙巴和大马半岛的选区重划,他们会再尝试挑战。
砂州议会是在去年11月通过2014年州议会(议员结构)法案,将砂州原本的71个州议席增至82席。选委会接著于今年初发布砂州选区重划建议书,并通过数份报章刊登选区重划通知,要求选民在30天内提出意见或反对。
砂州最迟将在明年6月举行州选举,一旦这份砂州选区重划建议书在国会获得通过,明年的砂州选举将采用新的州选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