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州发展商面对中央政府拖延发展商执照和广告准证申请问题至今尚未解决,发展商希望中央政府勿因和州政府的过节而迁怒私人发展商。
原本只需2周完成批准的“发展商执照和销售新发展计划房屋广告准证”(APDL)拖至10个月还未获批准,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槟城分会会长拿督陈福星今日在首长办公室召开记者会表示,如果中央政府因为州政府不批准中央发展计划,而迁怒道私人发展商身上,这种做法非常不应该。
他解释,因为发展商无法获得此准证,导致工程无法开始、无法签署买卖合约,这不只影响发展商,甚至影响到首购屋者,令他们无法如期获得房屋。
他说,根据他们的经验,这些程序只需要两周。但在过去申请者中,其中一家发展商被拖延将近10个月,这是非常不可理喻的。
他表示,该会多次致信给予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要求解释延迟批准的原因,但对方迟迟不回复。
但陈福星表示,于4月13日曾到布城与首相纳吉见面,并提及此问题,因此相信对方已了解此事的存在,希望可以获得解决方案。
另外,槟州城市及乡村规划及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表示,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曾向媒体透露,因为州政府不批准中央发展计划,所以才延迟批准该广告准证。
但是,他解释,州政府曾致信给对方,解释拒绝批准中央发展计划的种种原因,并非像对方拒绝批准发展商广告般毫无原因。
影响首购屋者
他说,如果该部因为州政府拒绝批准,而使用同样手段报复,那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这牵涉甚大,不只是发展商受影响,许多首购屋者也深受影响。
他表示,其中申请近10个月还未获得准证的发展商既是可负担房屋计划,所以如果他们依旧未获得该准证,那么整项计划将会延迟。
槟首长林冠英也在记者会上怒斥,中央政府不应该政治化此事件,如果对方不满州政府所做的决定,那么可在大选决一高下,而并非在这事件上为难发展商和人民。
他说,他们应该尽快解决此问题,因为这些发展商都是根据该部所定下的指南作出申请的,即使拒绝批准也必须告诉申请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