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达祖丁指出,警方在近期援引刑事法典第143条文(破坏议会民主)逮捕相关人士,并没有任何问题。
他指出,警方并非第一次援引该法律条文作出逮捕行动,过去数年来在许多非法集会中,警方就曾多次该条文逮捕违法者。
“根据刑事法典第124条文,任何人若进行任何有害议会民主的活动,均可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
他表示,参与非法集会者,则可在刑事法典第143条文(成为非法集会成员)在被控,而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强调,警方在任何调查与逮捕行动均表现专业与遵守法律,任何人在进行有害议会民主活动时,警方将毫不犹豫采取严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