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今日与4个非政府组织,日前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呈改革建议,以让反贪会更全面地应对及解决贪腐问题。
大马律师公会是与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打击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为了更好马来西亚公民网络”(Citizens' Network for a Better Malaysia),以及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今天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已于本月28日向反贪会提呈相关备忘录。
“我们认为,反贪会在消除大马的贪腐问题上所取得的成功非常有限,因为他们无法更全面及一贯地应对贪腐问题,因此,我们的改革建议,是为了确保能够通过符合联邦宪法及有效的法律架构,全面打击贪腐。”
建议设独立反贪会
他们建议成立一个完全独立的反贪污委员会,也就是宪法授权所成立的委员会,不受行政机制所控制及影响。
他们认为,反贪污委员会成员必须完全独立,同时也必须确保首席专员及成员的任期受到保障。
他们也建议修订4项法令,包括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2010年保护吹哨者法令,以及2009年保护证人法令。
“我们建议以选举委员会为模型,成立一个由宪法授权成立的独立反贪委会,但必须拥有特别的架构,并拥有足够的权限执行监督及问责的职务。这也将涉及修订联邦宪法,以拟定独立的条款。”
声明指出,独立的反贪委会在拟定反贪政策、条例,以及指南、聘请及惩罚官员,以及监督及管理上,拥有完全的自主权。
“独立反贪会将由受到宪法所承认及授权的首席专员所领导,其任期如联邦法院法官般受到保障,也免受革除。此外,国会也将针对独立反贪会的成员进行投票,他们当中至少40%来自公民社会。”
为了避免混淆,他们也建议大马反贪会改名为反贪污机构,该机构将负责调查贪腐案件。